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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关于清理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待查收入资金的公告

关于清理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待查收入资金的公告

2026-01-12

关于清理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待查收入资金的公告

根据《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第二款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中待结算资金超过一年仍无执收单位确认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告后直接划缴国库”的规定,现对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中的待查收入资金进行公告清理,请相关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下载核对数据。如需确认收入,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与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确认收入(联系人:刘烨,联系电话: 7028213 )。公告日起 10 日后,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将按照《条例》规定将资金划缴国库。

附件:

2024.1.1-2024.12.31非税待查收入待处理款项明细表.pdf

泗县财政局

202 6 年 1 月 12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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